VAT CONVERSION
价税计算器:含税转未税、未税转含税
直接答案:已知含税金额时,用含税金额÷(1+税率)得到不含税金额;已知未税金额时,用未税金额×税率得到税额。输入金额并选择方向与税率,可同时查看不含税金额、增值税额和价税合计。
价税分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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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转未税: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税率);未税转含税: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率。
适合哪些场景
比较含税报价与未税报价,拆分合同价款中的税额。
按适用税率估算金额、税额及价税合计。
辅助核对业务数据,不代替申报表和发票系统计算。
计算示例
含税金额11,300元、税率13%时,不含税金额=11,300÷1.13=10,000元,税额为1,300元。
常见问题
税率和征收率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般计税方法通常使用税率并涉及销项、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可能使用征收率。页面将两者作为数学换算参数展示,不替你判断业务适用口径。
结果为什么和发票差几分钱?
发票系统可能按明细行计算并四舍五入,多行汇总时会出现尾差,应以实际开票和申报数据为准。
价税分离不等于确认适用税率
本工具只根据用户选择的税率做含税价、不含税价和税额换算。业务究竟适用13%、9%、6%或其他征收率,需要依据纳税人身份、应税交易和现行政策另行确认。
| 输入 | 换算含义 | 风险 |
|---|---|---|
| 含税金额 | 价款与税额合计 | 误填银行总流水 |
| 不含税金额 | 作为选定税率的计税基础 | 忽略折扣、红字或价外费用 |
| 税率 | 用户确认的业务税率 | 由计算器替代政策判断 |
| 舍入 | 按页面精度展示 | 与开票系统尾差未复核 |
案例:含税11,300元、税率13%
换算得到不含税金额10,000元、税额1,300元。若同一合同包含不同税率项目,应拆分后分别计算;红字、退款和折扣也应按原业务记录处理。
口径与可信度
使用前请确认适用范围
本工具为浏览器端估算,特殊情形以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为准。
最近核对日期:2026-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调整后应重新确认。
计算在当前浏览器完成,本页不会上传你填写的金额。
可复核底稿
含税、未税与税额怎样互相换算
| 已知数据 | 不含税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 |
|---|---|---|---|
| 含税金额 G、税率 r | G ÷(1+r) | G − G ÷(1+r) | G |
| 不含税金额 N、税率 r | N | N × r | N ×(1+r) |
例如含税价29,399.0965元、税率13%,不含税金额为29,399.0965÷1.13=26,016.90元,税额为3,382.20元,按页面保留两位小数展示。合同或发票系统按明细行舍入时,汇总结果可能相差几分钱。
同一笔报价,含税写法与未税写法怎样对上
| 业务约定 | 输入方式 | 页面结果 | 合同或发票复核 |
|---|---|---|---|
| 含税价11,300元,税率13% | 输入含税金额 | 未税10,000元;税额1,300元 | 价款+税额=11,300元 |
| 未税价10,000元,税率13% | 输入不含税金额 | 税额1,300元;合计11,300元 | 未税价×1.13=含税价 |
| 含税价10,600元,税率6% | 输入含税金额 | 未税10,000元;税额600元 | 不要沿用其他项目的13% |
报价单若只写“10,000元”却没有注明含税或未税,双方可能得到不同的合同总价。计算前先把金额口径、税率、开票内容和税额承担方式写进报价或合同,再用本页复核数学关系。
选税率前先核对业务类型
| 常见法定档位 | 《增值税法》概括 | 本页如何使用 |
|---|---|---|
| 13% | 多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等 | 确认业务适用后再选择 |
| 9% | 交通运输、建筑、不动产租赁及部分货物等 | 不能仅凭发票名称判断 |
| 6% | 除法定例外外的服务、无形资产 | 先区分真实应税交易 |
| 3% | 简易计税方法的法定征收率 | 优惠减按政策需另行核实 |
同一合同含多个税率项目时,应按业务和合同明细分别核算后再汇总,不能把总价随意套入一个税率。本页提供数学换算,不判断纳税人身份、计税方法或优惠资格。
多税率案例:两行含税金额不能直接用一个税率倒算
某结算单包含两项已经分别确认税率的业务:A项含税金额11,300元、税率13%;B项含税金额10,600元、税率6%。应逐行价税分离,再汇总不含税金额与税额。
| 项目 | 含税金额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税额 |
|---|---|---|---|---|
| A项 | 11,300元 | 13% | 10,000元 | 1,300元 |
| B项 | 10,600元 | 6% | 10,000元 | 600元 |
| 合计 | 21,900元 | 不使用平均税率倒算 | 20,000元 | 1,900元 |
逐行汇总校验:20,000 + 1,900 = 21,900(元)若把21,900元全部按13%倒算,会得到不含税金额19,380.53元、税额2,519.47元,与两项真实业务的逐行结果不一致。所谓“综合税负比例”可以用于内部分析,但不能替代每一行真实适用税率,也不应反推修改发票明细。
发票系统与本页相差几分钱时怎么查
- 先确认系统是逐行四舍五入后汇总,还是先汇总高精度结果再保留两位;
- 核对数量、单价、折扣、红字金额和含税标识,避免只对总额;
- 保留原始明细和舍入规则,不用修改税率来“凑平”尾差;
- 若差异超出舍入范围,回到合同、发票和业务明细逐行定位。
报价、开票与记账三方核对清单
- 保留合同含税或未税约定、商品或服务明细及适用税率依据。
- 逐行核对发票金额、税额与价税合计,记录折扣、退款和红字调整。
- 把发票合计与收付款流水、会计凭证对上;尾差单独记录,不反推修改真实税率。
- 涉及多个税率、跨期退款或简易计税时,分别建立底稿并以申报系统数据为准。
复制、打印或分享时:至少同时带上换算方向、输入金额、税率和舍入位数。单独转发“税额1,300元”无法证明原始金额是含税11,300元还是未税10,000元,也不能证明13%就是该业务的正确税率。
2026年法规口径与数学换算怎样分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工具中的13%、9%、6%和3%只是用户主动选择的换算参数:页面能验证“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四项数学关系,但不能仅凭商品名称、发票名称或付款对象确认纳税人身份、应税交易类型、一般或简易计税方法、免税或优惠资格。
| 底稿字段 | 应记录的内容 | 出现差异时先查 |
|---|---|---|
| 金额口径 | 含税或未税、币种、是否含折扣 | 合同与报价单是否写清 |
| 适用参数 | 税率或征收率及其业务依据 | 真实交易、纳税人身份与计税方法 |
| 计算层级 | 逐行计算还是汇总计算 | 发票系统的舍入顺序 |
| 调整记录 | 红字、退款、折让及对应原单 | 是否沿用原业务口径并逐笔勾稽 |
分享计算结果时建议复制“含税/未税方向+原始金额+所选参数+不含税金额+税额+价税合计+舍入位数+计算日期”八项。这样接收者可以复算数学结果,也能看出税率仍需另行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国务院令第826号: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多行发票批量核对 · 电子发票原文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