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USED ANNUAL LEAVE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器
区分法定300%口径和正常工资已支付后通常额外支付的200%部分。
通常额外支付200%¥0.00
未休年假天数0天
日工资收入¥0.00
法定300%口径合计¥0.00
其中正常工资100%¥0.00
日工资收入=月工资÷21.75;300%工资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已经支付的工资收入。
使用前先确认
应享天数
累计工作年限通常对应5天、10天或15天,并受不享受情形影响。
离职折算
离职当年通常按已工作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部分可能不支付。
单位已安排休假
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时,处理口径可能不同。
计算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要求,对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本页同时显示300%总口径和额外200%部分,避免重复理解。
口径与可信度
使用前请确认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工具为浏览器端估算,特殊情形以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为准。
政策核对
最近核对日期:2026-07-23。政策调整后应重新确认。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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