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年工资低于6万元时,工资部分可能没有用完年度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符合条件的年终奖如果并入综合所得,可以继续使用剩余减除费用;若单独计税,奖金按单独公式计算,不能占用工资部分剩余的扣除空间。
案例:工资5万元、奖金3万元
假设王女士全年工资薪金5万元,没有其他综合所得、五险一金或专项附加扣除;另取得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3万元。
| 方式 | 计算 | 全年税额 |
|---|---|---|
| 奖金单独计税 |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为0;奖金30,000×3% | 900元 |
| 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 (50,000+30,000-60,000)×3% | 600元 |
这个案例中,并入综合所得少缴300元,因为工资尚有1万元基本减除费用未使用。但如果还有劳务报酬、稿酬、其他工资收入,或者奖金并入后进入更高税率档,结论可能改变。
不能只看“工资低于6万元”
- 6万元只是基本减除费用,还要加入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真实数据。
- 全年综合所得不只包括工资,还包括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 单独计税要求奖金符合政策条件,并且同一纳税年度只能使用一次。
- 最终应比较两种方式的全年总税额,不是只比较奖金一项。
测算前资料
- 全年工资和其他综合所得明细。
- 年终奖金额、发放日期和单位申报方式。
- 五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全年合计。
- 当年其他奖金及单独计税使用记录。
- 个人所得税App中的已预缴税额。
说明:本文案例用于解释计算逻辑,不代表所有低收入人员都应选择并入。实际选择应以完整年度数据和申报系统允许的方式为准。
延伸阅读
两种计税方式完整比较 · 年终奖临界点说明 · 单独计税政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