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与稿酬收入额在年度汇算中合并并核对扣除和预缴税额的示意图
工资收入与稿酬收入额在年度汇算中合并并核对扣除和预缴税额的示意图;配图为资料核对示意,不是申报系统截图。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和稿酬,支付环节的算法不同,但年度汇算时都属于综合所得。关键是先把稿酬按规定换算为收入额,再与工资合并;不能把稿酬税前收入或银行到账额直接塞进年度税率表。

案例:工资120,000元,稿酬10,000元

假设居民个人全年工资收入120,000元,稿酬税前收入10,000元;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12,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稿酬收入超过4,000元,年度收入额按10,000×80%×70%=5,600元计算。

综合所得收入额 = 120,000 + 5,600 = 125,6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125,600 − 60,000 − 12,000 = 53,600(元)
年度应纳税额 = 53,600 × 10% − 2,520 = 2,840(元)

2,840元是案例的年度应纳税额。最终退税或补税还要减去工资和稿酬支付方全年已经预缴的税额;缺少已预缴税额时,不能直接判断应退或应补。

三种金额不要混用

项目案例金额用途
稿酬税前收入10,000元用于换算稿酬收入额
稿酬收入额5,600元并入年度综合所得
稿酬已预缴税额以申报记录为准抵减年度应纳税额

申报前资料清单

  • 全年工资收入、专项扣除和工资预缴税额;
  • 作品合同、结算单、税前稿酬与支付日期;
  • 稿酬支付方名称、收入额和已预缴税额;
  •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有效扣除;
  • 个税App年度汇算试算结果和异常记录说明。

常见问题

稿酬已经预扣过,年度汇算还要合并吗?

居民个人稿酬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应按规定计算收入额并与工资等综合所得合并;支付环节已经预缴的税额用于抵减年度应纳税额,不是把稿酬排除在汇算之外。

权威依据

政策核对日期:2026-09-16。实际申报以真实资料、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