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和稿酬,支付环节的算法不同,但年度汇算时都属于综合所得。关键是先把稿酬按规定换算为收入额,再与工资合并;不能把稿酬税前收入或银行到账额直接塞进年度税率表。
案例:工资120,000元,稿酬10,000元
假设居民个人全年工资收入120,000元,稿酬税前收入10,000元;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12,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稿酬收入超过4,000元,年度收入额按10,000×80%×70%=5,600元计算。
综合所得收入额 = 120,000 + 5,600 = 125,6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125,600 − 60,000 − 12,000 = 53,600(元)年度应纳税额 = 53,600 × 10% − 2,520 = 2,840(元)2,840元是案例的年度应纳税额。最终退税或补税还要减去工资和稿酬支付方全年已经预缴的税额;缺少已预缴税额时,不能直接判断应退或应补。
三种金额不要混用
| 项目 | 案例金额 | 用途 |
|---|---|---|
| 稿酬税前收入 | 10,000元 | 用于换算稿酬收入额 |
| 稿酬收入额 | 5,600元 | 并入年度综合所得 |
| 稿酬已预缴税额 | 以申报记录为准 | 抵减年度应纳税额 |
申报前资料清单
- 全年工资收入、专项扣除和工资预缴税额;
- 作品合同、结算单、税前稿酬与支付日期;
- 稿酬支付方名称、收入额和已预缴税额;
-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有效扣除;
- 个税App年度汇算试算结果和异常记录说明。
稿酬预扣基础 · 同一作品分期支付 · App与流水核对 · 年度汇算计算器
常见问题
稿酬已经预扣过,年度汇算还要合并吗?
居民个人稿酬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应按规定计算收入额并与工资等综合所得合并;支付环节已经预缴的税额用于抵减年度应纳税额,不是把稿酬排除在汇算之外。
权威依据
政策核对日期:2026-09-16。实际申报以真实资料、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