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劳务报酬预缴后合并年度汇算示意图
支付环节的预缴不是最终税额,年度汇算要把工资和劳务收入额合并后多退少补。

同时有工资和劳务报酬时,不能把两边已经预缴的税简单相加当作最终税负。居民个人年度汇算要把工资收入额和劳务报酬收入额合并,减除全年6万元及符合条件的扣除,按综合所得年度税率重新计算。

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劳务报酬税前收入×80%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
预计退补税=全年应纳税额-工资与劳务等全年已预缴税额

完整案例

张女士工资18万元,全年专项扣除3.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另取得一次劳务报酬5万元。工资预缴3480元,劳务预缴1万元。

  1. 劳务收入额:50,000×80%=40,000元。
  2. 综合所得收入额:180,000+40,000=220,000元。
  3. 应纳税所得额:220,000-60,000-36,000-24,000=100,000元。
  4. 全年应纳税额:100,000×10%-2,520=7,480元。
  5. 全年已预缴13,480元,因此预计退税6,000元。

准备这些资料

  • 工资收入和扣缴单位明细。
  • 劳务合同、平台结算单及税前收入。
  • 工资和劳务的已预缴个税记录。
  • 全年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
  • 银行流水,用于辅助核对到账差异。
案例不代表一定退税:劳务次数、工资水平、扣除金额和实际预缴额不同,结果可能是退税、补税或无需退补。应以个人所得税App中的真实记录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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