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作品两笔稿酬按一次出版收入归集并核对预扣税额的示意图
同一作品两笔稿酬按一次出版收入归集并核对预扣税额的示意图;配图为资料核对示意,不是申报系统截图。

同一作品的稿酬分成预付款和尾款,不等于自动变成两次收入。核对时先看是否同一作品、同一次出版或发表,再按真实合同和支付记录确定“每次收入”,不能只按银行转账笔数拆分。

案例:预付5,000元,交稿后再付5,000元

假设作者就同一篇作品与同一出版方签约,本次发表的稿酬总额10,000元,签约后预付5,000元,交稿验收后再付5,000元。按同一作品同一次取得稿酬归集,收入超过4,000元,先减除20%费用,再按稿酬所得规则减按70%计算,预扣率20%。

收入合计 = 5,000 + 5,000 = 10,000(元)
收入额 = 10,000 × 80% × 70% = 5,600(元)
预扣税额 = 5,600 × 20% = 1,120(元)

1,120元是支付环节示例。居民个人年度汇算时,稿酬收入额与工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合并,并抵减已经预缴的税额。

不要混淆分期付款、再版和连载

情形判断资料核对重点
同一作品预付款与尾款同一合同、同一次发表避免按转账笔数机械拆分
同一作品再版再版合同、版次与结算单单独核对再版取得的稿酬
作品连载连载安排、完结与付款记录按法规规定的次数口径归集

资料清单

  • 作品名称、合同编号、发表载体和版次;
  • 预付款、尾款及其他结算项目的税前金额;
  • 银行流水、稿酬结算单和扣缴申报记录;
  • 再版、加印或连载完结的单独证明;
  • App中的所得月份、支付方、收入与已预缴税额。

常见问题

两笔稿酬都低于4,000元,可以各减800元吗?

不能只看每笔转账金额。若两笔属于同一作品同一次出版或发表取得的稿酬,应先按法规的“每次收入”口径归集;合同、作品和出版记录比转账笔数更重要。

权威依据

政策核对日期:2026-09-15。实际申报以真实业务、有效凭证、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