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作、稿件发表、取得稿酬并核对申报资料的流程示意图
先按作品和支付事实确认所得项目,再核对支付方的预扣记录。

出版图书、报刊文章等取得的稿酬,通常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稿酬所得”。80%、70% 和 20% 分别对应费用减除、稿酬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和预扣率;它们是不同环节的计算口径,并不是把同一金额重复征税。

先确认:这笔收入是否属于稿酬

不能只看付款备注写了“稿费”还是“服务费”。稿酬所得与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有关;若是为平台或客户提供直播、推广、咨询等服务,可能属于劳务报酬或经营所得。遇到内容创作平台、广告分成等混合情形,可先阅读稿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怎么区分自媒体收入属于哪类所得,再以合同、作品发布和结算资料核对。

单次稿酬超过 4,000 元怎样预扣?

居民个人每次稿酬收入超过 4,000 元时,先减除 20% 的费用,再将余额减按 70% 计算收入额,最后按 20% 的比例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1 − 20%)× 70%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20%
10000元稿酬依次按80%、70%和20%计算,预扣税额1120元的流程图
居民个人取得 10,000 元稿酬的简化预扣示例:10,000 × 80% × 70% × 20% = 1,120 元。

10,000 元稿酬的完整步骤

  1. 减除 20% 费用:10,000 × 80% = 8,000 元;
  2. 稿酬收入额减按 70%:8,000 × 70% = 5,600 元;
  3. 按 20% 预扣率计算:5,600 × 20% = 1,120 元。
本次应预扣预缴税额 = 1,120 元

单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怎么算?

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费用按 800 元减除,然后再减按 70% 计算收入额。

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 800)× 70% × 20%

例如一次取得稿酬 3,000 元:

(3,000 − 800)× 70% × 20% = 308 元
注意“每次”的判断: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通常视为另一次稿酬;同一作品连载取得的所得,通常合并为一次。实际应根据支付和出版情况按规定判断。

连载、加印和再版,怎样整理“每次”资料

对同一作品,出版单位预付、分笔支付稿酬或加印后再付稿酬,通常应合并按一次处理;在两处及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取得的稿酬,则按各处或再版所得分次处理。报刊连载的全部稿酬通常合并为一次;连载后出书,或先出书后连载,则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处理。

  • 作品名称、发表或出版载体、首次发表及再版日期。
  • 合同或约稿函、稿酬结算单和支付方名称。
  • 分笔支付明细,以及支付方出具或申报的扣缴记录。
  • 个人所得税 App 中对应的收入、已预缴税额和申诉状态。

预付和尾款分两次到账,怎样复算

先不要把“分两次到账”直接当成两次稿酬。应先依据作品、出版或发表情况及支付方的结算说明判断“每次收入”的归集,再将实际扣缴记录逐笔对应。以下仅演示同一笔稿酬被支付方分两笔支付、且应按同一次收入归集时的复核方法。

例如合同约定稿酬共 10,000 元,6 月支付预付 4,000 元,8 月在同一作品完成出版后支付尾款 6,000 元。用于核对的收入合计仍是 10,000 元:10,000 × 80% × 70% × 20%=1,120 元。若把两笔分别套用“4,000 元以下减 800 元”的公式,会得到 448 元和 832 元,合计 1,280 元,与按同一次收入归集的示例相差 160 元。

同一次收入合计预扣示例:10,000 × 80% × 70% × 20%=1,120 元错误拆分示例:(4,000-800)×70%×20%+6,000×80%×70%×20%=1,280 元

这组算式只说明为什么“每次”的事实会影响预扣。连载、再版、在两处发表以及支付方已按不同项目申报的情形,不能机械套用,应保留合同、出版或发表证明、结算单与收入纳税明细,请支付方按规定确认。

已经预扣,为什么仍要核对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支付方预扣的 1,120 元只是预缴税款;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应按当年年度汇算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判断。办理汇算时,稿酬会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合并,减去全年基本减除费用和依法扣除项目,再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

年度汇算计算稿酬收入额时,费用统一按收入的 20% 计算,并继续减按 70% 计入收入额。全年最终税额与已预缴税额比较后,可能退税或补税;可用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说明先复核收入额,再查看综合所得税率表

年度稿酬收入额 = 稿酬收入 ×(1 − 20%)× 70%应退或应补税额 = 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全年已预缴税额

稿酬和劳务报酬有什么不同?

  • 稿酬所得具有额外的“收入额减按 70%”规则;
  • 稿酬预扣率为 20%,劳务报酬预扣可能适用 20%—40% 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 居民个人两者最终都要并入综合所得办理年度结算;
  • 收入名称不由付款备注决定,应根据业务实质判断所得项目。

申报前的四项核对

  1. 核对所得性质:确认是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还是提供服务、持续经营取得的其他收入。
  2. 核对“每次”归集:将同一作品连载、分笔支付、加印或再版的事实与结算单逐项对应。
  3. 核对预扣记录:比对合同金额、实际支付、扣缴申报金额和个人所得税 App 中的已预缴税额。
  4. 核对年度口径:如需办理年度汇算,汇总工资、劳务、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不用税后到账金额替代收入金额。
案例边界:本文案例仅演示居民个人的稿酬预扣计算。非居民个人、免税收入、境外所得或支付事实不清的情形,计算和申报口径可能不同,应以主管税务机关和实际申报要求为准。

官方依据

查看综合所得税率

年度汇算时,稿酬收入额要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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