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在工资累计预扣和年度汇算之间选择扣除节点的流程示意图
公益捐赠在工资累计预扣和年度汇算之间选择扣除节点的流程示意图;配图用于解释资料核对,不是申报系统截图。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可以选择在工资预扣预缴时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时扣除。选择影响的是办理时间和资料流转,不会让同一笔捐赠获得两次扣除。

案例: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捐赠20,000元

假设居民个人全年只有工资,捐赠前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为20,000元,不涉及全额扣除项目。一般30%限额为100,000×30%=30,000元,因此20,000元可在限额内扣除。

扣除限额 = 100,000 × 30% = 30,000(元)
实际可扣 = min(20,000, 30,000) = 20,000(元)
扣除前税额 = 100,000 × 10% − 2,520 = 7,480(元)
扣除后税额 = 80,000 × 10% − 2,520 = 5,480(元)
案例税额差额 = 2,000(元)

如果单位已在工资累计预扣中扣除了20,000元,年度汇算时应核对系统记录,不能再次新增同一笔20,000元。若工资预扣时没有办理,可在年度汇算中依据真实票据和全年数据申报。

两种办理节点怎样选

节点适合的核对方式特别提醒
工资预扣预缴及时把票据和扣除金额交给单位有两处工资时选择其中一处,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年度汇算用全年综合所得和捐赠资料统一复核核对单位是否已经扣过,避免重复

申报前资料清单

  • 全年工资收入、扣除和已预缴税额;
  • 每笔捐赠的日期、金额、受赠方和合格票据;
  • 单位工资预扣记录及已享受的捐赠扣除金额;
  • 两处工资时选择的扣缴义务人记录;
  • 年度汇算试算结果和扣除明细。

常见问题

工资预扣已经扣了,年度汇算还要填吗?

应先核对汇算系统是否已带入单位办理的扣除记录;同一笔捐赠不能重复新增,发现缺失或错误时应依据真实票据和申报记录更正。

权威依据

政策核对日期:2026-09-17。实际申报以真实票据、所得记录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