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贷款、落户或核对收入时,常有人把“个税纳税记录”和“完税证明”当成同一份文件。两者最关键的分界不是打印日期,而是需要证明的税款所属期。
先给结论
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按现行规则申请开具《纳税记录》;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继续按规定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核对时按四步处理
- 列明需要证明的税款所属期,不要只写办理当天日期。
- 核对个人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中的姓名、证件号码、所得月份和扣缴义务人。
- 2019年以后优先查找“纳税记录开具”,更早期间按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渠道办理。
- 提交给第三方前遮挡与用途无关的信息,并让接收方通过二维码或验证码核验真伪。
数字案例:2020年度零税额也能开纳税记录
王女士要证明2020年度的工资申报情况。该年度单位依法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但王女士因收入和扣除原因实际应缴税额为0元。因为税款所属期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即使实际缴税为0,只要存在依法申报的应税所得,也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如果她同时需要2018年度的缴税证明,则应把两个年度拆开办理:2020年度申请《纳税记录》,2018年度按规定申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不能用一份新记录替代所有历史期间。
不同情形怎么处理
| 情形 | 核对重点 | 处理方向 |
|---|---|---|
| 税款所属期 | 2019年1月1日以后 |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 税款所属期 | 2018年12月31日以前 |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
| 实际税额为0 | 已依法取得应税所得并申报 | 仍可申请纳税记录 |
| 委托他人办理 | 线下办税服务厅 | 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书面授权资料 |
资料清单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确的证件号码。
- 需要证明的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
- 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用于先核对支付方和月份。
- 委托办理时准备委托人与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书面授权资料。
- 向第三方提交前保留原始电子文件,不用截图替代可验证文件。
发现差异后的安全处理
先保存原始文件、账簿或申报记录,再列出差异出现在哪个字段、哪个月份以及涉及哪个支付方。涉及收入、扣除或费用真实性的问题,应联系扣缴义务人或按官方渠道核实;不要虚构合同、发票、员工、费用或收入,也不要为了得到特定税额而反复改写真实数据。
发布与办理前再核对一次
办理前应重新打开官方来源,确认页面没有标注废止、失效或被新文件替代,并检查案例使用的身份、所得年度、金额口径与本人情况一致。表格中的数字只是帮助复算的假设,不应直接复制到申报系统。提交资料后保存申报回执、受理状态或更正记录;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充说明,应围绕真实业务逐项回应,不通过陌生链接上传证件,也不向他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或完整银行卡信息。
常见问题
零纳税可以开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吗?
可以。2019年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依法申报,即使没有实际缴纳税款,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打印日期在2019年以后就一定开纳税记录吗?
不能只看打印日期,应看需要证明的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期间和2019年以后期间适用的文件名称不同。
相关工具与延伸阅读
纳税记录有误如何申请核实 · 年度汇算申报前检查清单 · 年度汇算计算器
官方依据
政策核对日期:2026-08-30。发布时仍需确认官方链接和政策状态有效;实际办理以真实资料、申报系统和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