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所得按年计算,日常预缴并不等于全年计算已经结束。办理年度汇算前,先把全年收入、成本费用、个人扣除和已经预缴的税额分为四组数据,能减少把季度数据、银行净到账和个人扣除混在一起的错误。
先分开:年度汇算、季度预缴和综合所得汇算
查账征收的经营主体通常需要按经营所得办理年度汇算,并使用经营所得申报表核对全年数据;经营所得不是并入工资、劳务报酬等四项综合所得一起计算。若同时取得综合所得,6 万元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可选择一处申报,但不能在两处重复填报。
B表前的四组数据
| 数据组 | 应放入的资料 | 核对动作 |
|---|---|---|
| 全年收入 | 开票、平台结算、收款、退款记录 | 以真实业务归集,不能只取银行净到账 |
| 成本费用 | 采购、人工、租赁、税费及其他凭证 | 确认经营相关性、限额与是否重复扣除 |
| 个人扣除 | 6万元减除费用、专项和专项附加扣除记录 | 先核对是否已在综合所得使用 |
| 已预缴税额 | 各期申报表、缴款书、完税凭证 | 逐期汇总,不把应纳税额当作已缴税额 |
12万元案例:把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分开
假设王某只有一处查账征收经营所得,全年收入 120,000 元,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等合计 50,000 元;没有综合所得,因此在经营所得中使用 60,000 元减除费用。为简化示例,不考虑其他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和限额项目。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50,000 − 60,000 = 10,000 元全年应纳税额 = 10,000 × 5% = 500 元如果全年已经预缴 360 元,则本例用于核对的差额为 500 − 360 = 140 元。140 元不是由某一季度新增收入直接得出的,而是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记录的差额。真实申报还应按照申报系统字段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
提交前资料清单
- 全年收入和退款明细,以及与平台、银行、开票数据的对账表。
- 成本费用的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付款和业务用途记录。
- 全部预缴申报表、缴款凭证和更正记录。
- 个人扣除已在何种所得中使用的记录;同时有工资时尤其要核对。
-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资料、多个经营主体汇总资料(如适用)。
两个常见问题
经营所得年度汇算与季度预缴是一回事吗?
不是。季度预缴使用当期累计经营数据;年度汇算以全年经营结果和已预缴税额统一核对,二者需要相互衔接。
有工资收入时,经营所得还能扣 6 万元吗?
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选择一处申报符合条件的扣除,但同一项不得重复扣除。先用申报记录确认已经在哪一处扣过,再作选择。
先整理,再估算
将核对后的经营数据填入工具前,先确认数据口径与凭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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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依据
本文仅供资料核对和计算学习使用。办理期限、表单和具体填报以有效政策、申报系统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